“漯小举”课堂丨涉企网络侵权信息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4-04-11 11:04 来源:

数字化时代,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、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,然而谣言类、低俗类、色情类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也随之滋生,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。为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,营造良好网络生态,漯河市委网信办推出“漯小举”课堂,科普举报辟谣知识,引导广大网民遇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,正确、有效地进行网络举报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共同守护网络空间清朗。

本期“漯小举”课堂带您了解涉企网络侵权信息有哪些?



近年来

不少企业网络侵权信息所困扰

既损害企业品牌形象

又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

遇到这些有害信息要及时举报

那么涉企网络侵权信息都有哪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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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

一、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:

1.在名称、头像、简介等网络账号名称信息中,违规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的;

2.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的;

3.非法镜像企业官方网站、APP,或冒用盗用企业官方网站、APP备案注册信息或其他显著要素特征的;

4.其他引发公众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信息。

二、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:

1.通过增删信息、改变顺序、调整结构等方式,曲解新闻原意的;

2.有关部门、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;

3.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、地点和处理结果,重新发布的;

4.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的;

5.强调不利事实,回避有利事实,以偏概全的;

6.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的;

7.片面解读企业各类对外公告的;

8.其他引发公众误解误读的信息。

三、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:

1.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的;

2.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的;

3.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的;

4.夸大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的;

5.歪曲企业或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;

6.诋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;

7.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;

8.其他与企业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。

四、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:

1.攻击谩骂企业或企业家的;

2.涂抹恶搞企业家肖像照片的;

3.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的;

4.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信息。

五、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:

1.违规披露企业家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保卡、户籍档案等个人身份信息的;

2.违规披露企业家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等个人联系信息的;

3.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隐私信息。

六、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:

1.以舆论监督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;

2.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的;

3.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,发布企业负面报道评论的;

4.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的;

5.操纵跨平台账号、关联账号或矩阵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的;

6.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,以及技术、流量、影响力优势,攻击抹黑竞争对手的;

7.提供涉企业、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推荐词的。


遇见这些有害信息

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举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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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www.12377.cn相关专区进行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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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www.henanjubao.com相关专区进行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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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在漯河市互联网举报和辟谣平台lh.henanjubao.com相关专区进行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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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也可通过电话、邮箱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。

   举报电话:0395-3133108

   举报邮箱:lhwxjbzx@126.com

   微信公众号“漯河网信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