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漯小举”课堂丨当“养生焦虑”遇到专业骗局

发布时间:2025-03-18 14:56 来源:

2025

“漯小举”邀您一起
共建清朗漯河

数字化时代,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、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,然而谣言类、低俗类、色情类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也随之滋生,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。为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,营造良好网络生态,漯河市委网信办推出“漯小举”课堂,科普举报辟谣知识,引导广大网民遇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,正确、有效地进行网络举报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共同守护网络空间清朗。

本期“漯小举”课堂让我们一起揭秘“保健品”骗局,共同反诈“打假”

“漯小举”课堂丨当“养生焦虑”遇到专业骗局

“漯小举”课堂丨当“养生焦虑”遇到专业骗局

注意注意!听到这些话术

当心!有人要骗你了!

近年来,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

部分消费者在诈骗分子的“温情攻势”

和“高科技”话术中上当受骗,伤财伤身

让我们一起揭秘“保健品”骗局

共同反诈“打假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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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 : 茶包制作而成的“男性保健药”

       2023年2月至同年7月,被告人刘某甲伙同被告人刘某乙、谢某某成立工作室,通过在网络上销售“男性保健药”治疗男性疾病的方式实施诈骗。刘某甲将从网上购买的茶包等材料包装成“男性保健药”,并通过推广公司在网络推广,刘某乙、谢某某以老中医的名义使用固定的模式、话术与被害人微信交流,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被害人患有疾病为由让被害人购买“药品”,在微信收取200元至500元不等金额的定金后,通过快递代收尾款。

       经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刘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在网络上销售自制“药物”谎称可以治疗男性疾病,骗取被害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,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

案例二 : 成本4.5元一罐的“优质驼奶粉”

       2020年8月,被告人尚某某和张某某商议建立推销驼奶粉的项目,在完成场地租赁、人员招募、购买中老年人信息、话术制作等筹备工作后,指使话务员被告人杨某某、王某等人假冒400电视购物回访中心、欢腾购物中心,运用云呼系统拨打被害人电话,以感恩回馈老客户、积分兑换产品、幸运超值送等名义,将其所销售的固体饮料谎称为能够提高免疫力、提高睡眠质量、养心养胃的驼奶粉,向被害人推销,通过货到付款方式达成交易,导致多名老人被骗,诈骗金额达644万余元。

       经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尚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固定销售“话术”,假冒电视购物平台,将不含有骆驼源性成分的固体饮料谎称为养心养胃、提高免疫、改善睡眠的驼奶粉进行销售,导致众多老年人被骗,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尚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,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。


法律依据 

  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 【诈骗罪】

       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
  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  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】 

      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     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       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       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


不法分子抓住消费者的养生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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